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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2022年02月25日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支军队的力量,不仅要看其人数,不仅要看其武器装备,还要看其纪律性。”人民军队素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自创建人民军队之日起,党就把纪律建设摆在了军队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军队纪律,持续开展军队纪律教育,强调统一意志、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始终使人民军队保持高度统一和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出一支具有铁一般纪律的人民军队。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丰富实践,总结其中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推进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人民军队纪律建设面临的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党的军队建设理论与实践不断探索和发展的时期。由于长期处于严酷的斗争环境,官兵在理论素养和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党在开展人民军队的纪律建设方面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军队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影响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的具体落实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和制度,发端于南昌起义,奠基于三湾改编,定型于古田会议,是人民军队完全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政治特质和根本优势。然而,在一定时期,军队中存在的一些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的具体落实。

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影响党对军队的统一指挥。对于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毛泽东曾指出其根源和危害。他指出,山头主义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小资产阶级的广大”,“长期被分割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和“思想教育的缺乏”。山头主义“相当妨碍我们内部的合作,在党、政、军、民关系上表现还很严重”;而宗派主义,“首先就是闹独立性。一部分同志,只看见局部利益,不看见全体利益,他们总是不适当地特别强调他们自己所管的局部工作,总希望使全体利益去服从他们的局部利益”。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给人民军队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例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 1935年 6月红一、红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地区会师后,张国焘反对中央关于红军北上建立川陕甘苏区根据地的决定,9月下旬,他擅自率一部分红军南下川康,10月 5日在卓木碉另立“中央”,公开分裂党和红军。红四方面军南下后屡遭挫折,部队减员过半,遭受严重损失。又如,解放战争时期,在东北野战军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山头主义的现象。时任东北野战军政治委员的罗荣桓严厉指出 :“东野是抗战结束后来自于华北、山东、华中、陕北等各个地区和东北抗日联军共同组成的,各有一套班子,自立门户的现象非常严重。有的想创立新的山头,有的还想搞‘码头’。甚至发生党的领导对政治方针上产生争论……党的领导不统一。”这些现象严重破坏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集中统一指挥,削弱了人民军队的战斗力。

军队中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等现象使军队纪律涣散。组织松懈、纪律放松是影响人民军队作战能力的大敌。例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9年红四军转战赣南、闽西的过程中,由于受一些非无产阶级思想影响,导致红四军出击东江失败,造成了部队思想混乱、士气低迷的状态。毛泽东指出:“红军党的组织问题现在到了非常之严重的时期,特别是党员的质量之差和组织之松懈,影响到红军的领导与政策之执行非常之大。”《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也指出:“这些涣散无组织无计划的现象,成为红军中最严重的状况,为进行大规模作战的绝大障碍。”改造军队中党的组织,加强纪律性十分紧迫。又如,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 8月 14日,毛泽东在《中央、军委关于各野战兵团、各后方军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中,指出了军队中存在的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在军队中对于重要的训练计划和作战计划、训练经过和作战经过、政策教育和执行政策经过等重大事项,事前既不请示,事后又不报告,仍然将自己所指挥的野战兵团或军区机关部队看成好像一个独立国,对于中央发动党内反对这种无纪律状态的危险倾向,仍然没有认真的检讨和反省这样一种现象,是还没有完全消灭的。”

(二)军队成立初期纪律的内容体系不够系统和规范

人民军队纪律的内容和体系,经历了一个由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在人民军队成立之初,革命军队中有工人、农民、小资产者、游民无产者和旧军队过来的人,而部队创建时间短,军纪规定不够系统规范,也没能及时跟进实施。在艰苦的革命环境里,军队里存在着游击习气、军阀作风和小资产者的习气,官兵作风不正、纪律松驰,不时侵犯群众利益,打骂体罚士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例如,秋收起义后,在毛泽东率领部队上井冈山建立革命根据地的途中,部队在行军和助民过程中,不少战士偷吃老百姓的红薯。在攻克遂川县城后,“部队打着‘宣传队’的旗号开展宣传活动,还派人下乡领导贫苦农民打土豪,但也有些人把商人、小贩的货物没收了,甚至把药店里称药的戥秤也拿了”。再如,南昌起义后,朱德、陈毅率起义军余部向赣南进军的途中,遭遇了严重困难。由于部队尚未形成严明的纪律规定,部队中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军官和士兵公开离队,甚至要求解散部队。在部队转战途中,还发生了少数不良分子鼓动战士抢当铺的事情。陈毅对此事十分气愤,严厉批评道:“这哪里像革命军队,简直像土匪一样了!”并告诫大家:“我们是共产党的队伍,没有纪律是不能生存的。”可见,加强军队的纪律性,完善军队纪律规定,对于密切军民关系、改进军队作风、增强军队的团结和凝聚力尤为重要。

(三)军队中部分官兵的纪律观念淡薄

在人民军队成立之初,官兵成分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农村破产出来的农民”,“曾经受过工农会训练的群众”,“军队中的‘兵油’(即多年的老兵)”,“地痞流氓”,“收编的土匪军队”,“卫队护兵弁”,等等。部分官兵的政治素质较差,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淡薄。此外,在军队内部还存在着对到底要不要严肃军纪的分歧。对此,毛泽东指出:“对于军纪破坏一事,有同志以为宁可没有这次胜利,不可有这次军纪破坏;还有同志则没有这种深刻的感觉,马马虎虎叹息一下就算了。……军纪问题是红军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但因一种人主严,一种人主宽,效果便相消了。”直到解放战争时期,军队中仍存在着轻视军纪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解放军的形象。1948年 9月 24日,贺龙在《关于晋绥陕甘宁土改整党和联防军区工作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联防军区二分区四、六团出现过严重违反政策和破坏纪律的情况,“打群众、打党政干部,在警备区所属八个县内,除清涧县外,在七个县内打了架,从地委的统战部长打起,在克虎寨打过民兵,并以每人三至五元白洋的代价放了一百多个地主到榆林去,在黄河两岸走私违法。部队中存在严重的军阀主义倾向”。此外,贺龙还严厉指出,“不少同志对违犯政策纪律、对党与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漠不关心,与错误倾向和平共处,缺乏是非观念”,部队中军官对党的政策和对待群众的纪律的理解和执行情况很差。“警四旅、十一团筹粮不分贫富地摊派,到群众家乱拿百姓的东西,……有一位团的副参谋长认为,打仗期间部队纪律坏在所难免,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这些问题充分表明,必须在军队中普遍开展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执行命令的教育,加强军队纪律建设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彻底纠正军队官兵中纪律观念淡薄、脱离群众的现象。

二、加强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主要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党对加强人民军队的纪律建设进行一系列积极探索,通过注重强化纪律要求、不断完善纪律内容、开展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官兵纪律观念、彻底清除军队陋习,为锻造具有铁一般纪律的过硬部队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大提高了人民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领导人民最终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注重强化纪律要求

在强化军队纪律要求方面,主要是通过坚持军队各级机关执行请示报告的制度和强调对战役的集中统一指挥实现的。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是党对军队关于纪律方面的重要规定。1931年 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要求建立下级向上级经常作报告、上级对下级实行工作检查的制度。1932年 11月 25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通令中明确提出:“关于各级军事机关中各工作部门的建立,经常工作的进行,及相互间密切的联系,都应该立即建立起来。因此,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对红军中各级军事指挥与政治工作机关在正确关系之下,要有经常不断的各种报告与指示。”解放战争时期,为进一步保证全党全军所执行的各种方针上、政策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以及军事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克服军队中出现的无纪律无政府现象,1948年 1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强调了军队随时向党组织报告和请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示》要求:“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并且照过去规定,每月作一次战绩报告、损耗报告和实力报告外,从今年起,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指示》下达后的一段时间,毛泽东发现各中央局、分局和各兵团首长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仍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于军队中的许多重大事项仍然存在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情况,无组织无纪律的倾向还没有完全消除。8月 14日,他专门起草了《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严格执行向中央作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指示》进一步强调,“在战争第三年内,我们将要求你们严格执行及时的和完备的报告制度,将这件事作为一种绝对不允许违反的指令。对于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内容,必须是有分析有结论的,而不是空洞无物的。必须是既说优点长处,又说缺点错误,而不是只说优点长处,不说或少说缺点错误的”,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在军队中开展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斗争,为执行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创造良好条件。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具体规定了解放区党委、省委和军党委以至县委和师、旅、团向上级请示与报告的制度。与此同时,各解放军主力部队也对请示报告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例如,1948年 12月 15日发布的《中共华东野战军前委关于建立与健全报告制度的决定》,根据报告对象的不同对军队执行报告制度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这些详细规定,有利于前委及野战军领导机关及时正确地了解与掌握部队情况、思想情况、组织情况及工作情况。经过全党全军的共同努力,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军得到充分实行,彻底清除了军队中存在的无纪律无政府现象,保证了党的政策和策略自上而下地贯彻执行,为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对人民军队纪律要求的强化,还体现在加强对战役的集中统一指挥,使人民军队在关键战役和关键时刻服从大局、凝聚力量,达到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千军万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效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军队在一些关键战役中,特别注意维护党对作战的集中统一指挥的铁律。例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第二次反“围剿”中,1931年 2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给中国红军及各级党部的训令——关于第二次反“围剿”的指示》中就要求,各苏区红军“建立各苏区间的密切联系(与各个红军的队伍),以便各红军间的战斗动作能够得到一致与配合”,“必须加紧红军中的纪律与政治工作,并且无论如何,要保持红军指挥的统一”。又如,抗日战争时期,在百团大战发起前 15天,《八路军野战政治部正太路战役政工指示》要求:“为了达成战役之彻底胜利,对于所有参战部队,要求有良好的纪律(尤其是战场纪律及在敌占区行动时的纪律),绝对服从指挥,完成自己任务。”“严格保持战场纪律,反对不守时间、不遵命令的打滑头仗,发洋财,杀俘虏,搜腰包,抛弃伤员,及乱拿群众东西。”再如,解放战争时期,面对与国民党的战略决战,朱德在《目前形势和军队建设问题》中指出:“现在人多队伍大,特别要强调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既要会打仗,又要能执行政策,遵守纪律。”1948年 9月 1日,《华东野战军发布济南战役政治动员令》,要求“参战部队必须坚决执行命令,克服可能遇到的任何苦难,不怕伤亡消耗,不等待观望,不叫苦埋怨,各自圆满完成任务”。同时还指出:“大兵团的集中作战,须要指挥上的高度统一,须要内部的亲密团结,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行动一致。”次日,又发布《华东野战军政治部目前部队思想指导(第二号)——关于济南战役(攻城打援)战役思想指导问题》,指出:“这次战役是空前规模的大兵团作战,就要特别注意和友邻兄弟部队的团结协同,加强整体观念。首先要强调坚决执行命令,服从统一指挥。”1948年底,中央军委发出的《关于检查与整顿全军纪律的指示》要求,“我人民解放军全军各前委(在东北是军委会)、各纵委、各师委、各军区、各军分区均需开会检讨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及整顿纪律问题,均须做出关于此两项问题的简明扼要的决议”。通过这次整顿,进一步强化了党对作战的集中统一指挥。随着战略决战的胜利推进,不少野战部队开始实行跨战略区协同作战,不同战略区部队间的战略战役协同也在逐步增强。

(二)不断完善纪律内容和体系

人民军队的纪律内容和体系,是在战争实践中不断发展、丰富和完善的。这在党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一人民军队的重要纪律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三湾改编的主要内容中,就规定在部队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官兵平等,“官长不准打骂士兵,士兵有开会说话自由”,“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1927年 10月,在工农革命军进军井冈山途中,为了严明纪律、做好群众工作,毛泽东宣布了三项纪律,即“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1928年 1月,工农革命军攻占遂川后,毛泽东又宣布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他还要求全军每个指战员认真执行,而不是停留在口头宣传上。“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严格实行,大大改变了工农革命军的面貌。1930年 3月,红军在转战赣南期间,毛泽东、朱德联名发布《整顿军纪的训令》。《训令》指出,“军纪风纪一层,自应严为遵守,岂容稍有松懈,致生不良影响于群众中,是以不嫌三令五申,务望各官兵一体遵照三条纪律六大注意,使红军精神及主旨深入于一般群众”,“凡违反军纪者,无论大小,必于查究”。“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又发展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朱德在 1947年 6月召开的冀中军区干部会议上,特别强调了整顿纪律、转变作风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长征时我们就是靠纪律吃饭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红军的优良传统,要把红军的优良传统恢复起来。1947年 10月 10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重新颁布并统一规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具体内容,即“三大纪律”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为:“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并要求各军队按规定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重新颁布后,各部队先后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政策纪律教育,使指战员不仅会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每句话,会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而且更深刻地了解它对争取革命战争胜利的重大意义。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由于人民军队能够自觉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扫除了一切旧军队习气对人民军队造成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使人民军队的战斗力得到不断提高。

(三)开展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加强军队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是强化军队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朱德指出:“革命军队纪律的维持与执行,主要在于教育,奖励与惩戒不过是教育的一种形式。”任弼时也指出:“军队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必须从加紧部队政治教育和严格军队纪律两方面去加以消除。”党通过在军队开展持续的思想教育,以加强官兵的纪律意识,锻造其坚定的纪律观念和革命品质,从而实现对官兵的思想改造,并将其个体意识统一到军队的集体行动之下,为夺取作战胜利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33年中革军委颁布的《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指出,军队的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所以应从平时培养其遵守纪律的习惯”。古田会议总结了红四军成立以来在军队建设上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并强调在红军内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战斗频繁,军队流动性大,部队政治工作一度有所放松,部分战士只讲打仗勇敢不勇敢,不注意遵守军队纪律。对此,党中央提出,为避免军队中出现“容易独断独行,轻视党政,不守纪律,自由行动,破坏群众利益”的现象,“为统一根据地的领导,为改进党政军民关系,必须在党政军民各系统党员干部中进行思想教育,整顿三风,肃清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遗毒”。通过在军队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干部和战士克服不正之风,发扬革命正气,提高干部和战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执行革命纪律的自觉性。党中央还特别强调:“军队中军政干部必须特别约束部下,检点自己”,通过彻底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决议、决定、指示与纪律。1944年,党中央在检查拥政爱民及拥军优抗工作时指出:要深入开展关于革命军队本身的教育,使每个干部和每个战士都懂得革命军队与旧军队不同的性质和任务。“我们的军队,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的军队”。只有弄通了这一点,“才能彻底扫除从旧军队沾染来的军阀主义倾向;才能自觉的去实行拥政爱民与遵守群众纪律,而不是简单的、形式的服从纪律”。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编组野战兵团和调整战略部署的过程中,各部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思想问题和不良倾向。有的干部战士不愿脱离本乡本土去别的地方战斗生活,有的怕主力部队生活艰苦紧张、伤亡大,不愿到野战部队,还有的领导干部对本地区的主力部队编入野战军持抵触态度。针对这些问题,各军区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广泛开展了政策纪律教育。例如,《华东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政策教育的指示》要求:“必须加强政策教育,以达到提高全军的政治觉悟水平、加强纪律性、坚决贯彻党的政策、团结最大多数人民,孤立敌人、壮大革命力量及扩大革命影响的目的。”华东军区还对教育的内容及程序、学习方法等都予以了明确。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针对攻占城市后部队中存在的一些游击习气和违反政策纪律的情况,中央下发了《关于新解放城市工作指示》,转发了《华中局关于新解放区应注意事项的通知》《晋冀鲁豫中央局关于新解放城市政策和群众工作的指示》,要求各部队参考执行。各部队组织指战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使全体指战员了解中国共产党关于新解放地区和城市的政策。在此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清严格执行政策纪律的重要性,违反和破坏政策纪律的危害性。通过教育,增强了全军官兵的组织纪律观念,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随着人民解放军在战场上胜利推进,党在指导人民解放军执行城市接管的准备工作的同时,开展对干部和战士的政策和纪律教育,讲明为什么要执行政策、遵守纪律,以加强军队的纪律性和执行力。徐向前后来在回顾人民解放军接收和管理城市工作时指出:“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保证。我军渡江之前,曾普遍而深入地进行过加强纪律性和城市政策的教育,因而入城后,各部队均能严格遵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约法八章’行事,在群众中树立了纪律严明之师的光辉形象,赢得了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三、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历史经验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军队开展纪律建设的实践积累和形成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一)始终将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军队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坚持党指挥枪、建设自己的人民军队,是党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得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建军之本、强军之魂。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形势如何变化,我们这支军队永远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困苦、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根本的就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这是人民军队的军魂和命根子,永远不能变,永远不能丢。因此,军队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也是对军队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

历史证明,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是独立的、直接的、全面的领导。军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唯一性、彻底性、无条件性,完全地无条件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确保军队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动和战斗,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实践证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必须靠严明纪律保证落实,要把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指示情况作为检验军队听党指挥的重要标准。建军 9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官兵自觉把纪律视为生命,以铁一般纪律确保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落地生根。

(二)始终用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来推动军队纪律建设

党中央始终将提高军人政治觉悟和纪律观念作为推动军队纪律建设的重点内容。在军队中开展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是党在军队中宣传党的纪律要求、启发官兵思想觉悟、培养官兵纪律观念、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实践活动,它主要解决广大官兵思想中“遵守什么纪律”“怎样遵守纪律”的问题。通过对军队官兵不断进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能够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军队的不良影响,提高军队整体的政治素质,使官兵服从纪律的思想观念得到加强,及时消除了纪律隐患,确保了每个历史阶段作战任务的胜利完成,从而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军队中开展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始终是人民军队纪律建设的一条主线,是人民军队能够始终保持战斗力的重要思想保证。

(三)始终坚持用组织建设推动军队的纪律建设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对人民军队的纪律要求必须靠坚强的组织体系来实现,组织建设是军队纪律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党始终注重用组织建设来进一步推动军队的纪律建设。党在人民军队团以上部队设立委员会,在营级部队设立基层委员会,在连级单位设立支部,形成了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到基层党组织上下贯通的严密组织体系,确保了党的要求和政策直达基层、直达官兵。

历史证明,党的路线与政策,在军队中都要经过党的组织去执行。凡是军纪好能完成战斗任务的军队,支部工作就必然健全,反之,就不健全。无论形势和军队内外环境如何演变,军委主席负责制以及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等军队基本的组织领导制度,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这既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政治设计,是政治建军方略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作为贯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维护部队集中统一和团结稳定的主体,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也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军的主体责任,担负着严格监督追责,严肃捍卫军队纪律的重要职责。人民军队的发展历史,也可以说就是一部军队各级党组织守纪如铁、执纪生威的光辉历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创新、改进和加强军队纪律建设,既在内容上丰富了人民军队的纪律体系,又在实践中为取得革命斗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人民军队纪律建设发展的实践历程,为新时代加强军队纪律建设提供了宝贵借鉴。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在总结历史经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把人民军队建成为世界一流军队,以更强大的能力、更可靠的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作者张沛系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王强系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党的文献》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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